曾经看过这样一出武戏,戏中设计了种种武技表演,从翻筋斗到摔劈岔、从椅子功到打出手几乎应有尽有,像是武技展示。演员功夫相当磁实,演出态度也很认真。然而,我却觉得不过瘾,大多数观众也反响平平。这种现象促使我思考戏曲艺术“技”之于“戏”的关系问题。
戏谚云:“戏不离技,技不离戏”,这两句话讲得扼要、全面。对戏曲的技艺性、既明确肯定,又严格限制。
而问题也常常出在忽视和炫耀这两个方面。所谓“忽视”,就是在某些新排的剧目中,对戏曲固有的“戏不离技”的特长,不大钻研,缺乏体现,不能像李少春演杨白劳那样创造性地调动武技,加强表演的生动性。而“炫耀”则是在戏中运用武技时带有盲目性,诸技杂陈,不是把武技化为技术的血肉,却或多或少地把演戏变成了演杂技。
有的前辈艺术家说得好:演戏要讲究少吃多滋味。而在“技”与“戏”的关系上,也要“少吃多滋味”,也就是既不要“枕着烙饼挨饿”,对于丰富的技艺置之不用;又不要盲目地“吃”,搞得多而寡味。古人论文时说:“优昙花开,半刻而终。我饮仙露,何必千钟。”可见,作为精神食粮的艺术品,应该求“精”而不求“多”。然而,怎样才能使“戏”中之“技”美如昙花,味比仙露呢?
首先,技艺必须精妙。如前辈小生演员德珺如扮《辕门射戟》的吕布,射戟时执弓而唱,唱毕回身一箭,则必射中,使戟中箭而倒。盖叫天的《狮子楼》,当西门庆掷酒杯打武松时,盖叫天总是用刀奋力一削,像打棒球似的将杯削个正着,使酒杯“当”的一声飞向台里。著名京剧演员厉慧良当年演《长坂坡》的赵云,在“抓帔”一节,为了表现人物从井台上猛滑下来,则扎着硬靠翻“倒扎虎”,而且翻得健壮如山倒、轻捷似猿飞。试想,如果以上三例变成射戟不中、削杯不着、翻跌笨重,又怎能达到“技”之于“戏”的最佳效果呢?
换言之,一个戏曲演员要在表演中体现高度技艺性,他就首先要具备过硬的、惊人的功夫,以满足观众“宁吃仙桃一口,不吃烂杏一筐”的审美要求。
其次,还须做到用得恰当。不论你的技艺如何精妙,如果用得不恰当,让技术取代艺术,这是艺术上浅薄低能,毫不足取的。
据记载,优秀老生演员余叔岩曾在上海演《连营寨》,饰刘备。演出时,台下寂然,他为了迎合某些鉴赏力较低的观众的趣味,在火烧连营时,“将胡须乱抖,连翻筋斗”,于是才赢得了掌声雷动。余叔岩事后对人说:“那次我演的是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,不是兴兵复仇的刘先主。”这是自嘲,也是对这种用技不当的表演方法的否定。可是,余派的《战太平》在表现花云被擒时,他使用了扎靠翻“虎跳”的武技,就显得十分恰当,使人感到这个可歌可泣的古代英雄,从战马上摔下来的那一刹那,也显得如此壮美雄伟。翻这个“虎跳”虽然一瞬而过,但却“翻”出了对角色的美学评价,因而它不仅令人惊叹,而且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。
一言以蔽之,戏中用技,一要精妙,二要恰当。单靠武技的丰富、漂亮,仅仅使人们得到视觉满足,是不符合人们真正的审美需求的。
使观众赏心悦目的“技不离戏”的技艺性表演,也有着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,是应该精心安排的。诸如在适当的情景让角色一口气拧几十个旋子,让交战双方之间准确、巧妙地打出手等等,虽与生活真实不太吻合,但在戏曲中也是可以允许的,只要不违反戏的主题,不破坏对观众应有的艺术感染就行。这正如狄德罗所说的,在不“损及表情,损及主题效果”的“限度”内,艺术家可以和应该“为技术作出若干牺牲”。另外,所谓“少吃多滋味”的“少”,是指不要乱用多余的与戏的规定情境不相符的技艺,也并不是指绝对的少;相反,只要用得适当,则不厌其多。
总之,解决好“技”之于“戏”的问题十分重要,既要发扬戏曲艺术的高度技艺性传统,又不要误认为技艺性表演的设置,可以代替观众对戏剧打动人心的艺术魅力的需求。
来源:《人民戏剧》
编辑: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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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王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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