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表演特性
1、综合性
唱:是戏曲演出中剧中人物进行内心情感抒发或叙事的主要方式,根据不同的剧种,采用不同的音乐形式。
念:是戏曲演出中对人物间的对白或独白的总称,是一种诗歌化、音乐化的戏剧语言。一般的剧种所用念白与剧种所在省份的地方音大致相同。
做:是对戏曲演员的身段、表情、气派、风度等表演的总称。是戏曲表演的主要组成部分,也是舞台行动的主要组成部分。
打:指戏曲中对点头场面的表现手段,也叫“开打”,有时表现两人的对打,有的则是集体的战争场面。戏曲的开打具有极强的舞蹈性、程式性和表现性,也多写意而非写实。